目前,重要的地下工程防水一般采用结构全包防水层和主体结构自防水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防水设计的原则、等级、标准就地下结构而言,一般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防水、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1)“以防为主”:是指建筑防水以混凝土自防水为主,即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预埋件、接头等细部构造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选择合适的防水产品,保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能力的同时保证结构细部构造不渗漏。
(2)“刚柔结合”:从选择的材料性能而言,要求在地下工程中复合使用刚性防水材料和柔性防水材料,以及具备刚柔相结合的防水系统或防水材料。
(3)“多道防水”:就混凝土地下结构而言,应保证防水混凝土结构符合规定的密实性、抗渗性、抗裂性、防腐蚀性和耐久性,同时应辅以柔性防水层,并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更多满足防水要求,达到刚柔互补作用,终实现不渗、不漏。
(4)“因地制宜”:应根据建筑工程所处的环境和地层条件,气候变化、温差、地下水位、补给来源、地层渗透系数等情况来确定是否采用全包防水的措施,采取何种全包防水的措施,同时防排水设计时应采用“防”而不是“排”的原则,从设计选材上遵循“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
(5)“综合治理”:地下工程防水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程,要求结构与防水相结合,并做好其它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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